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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欲掀农村投资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1:32 北京现代商报

  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务院昨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今后5年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各方面都将向新农村建设合理倾斜。

  财政 国家信贷投放倾向农村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尚不够发达,一些偏远山区的农村还相当贫穷。如果没有资金,建设新农村就会成为空谈。《意见》明确,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

  《意见》中上述关于国家财政资金合理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无疑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证。

  消费 连锁“农家店”拉动农村市场

  据统计,2005年中国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6%,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城乡市场间的增幅差距不断拉近。农村市场的启动,开始成为拉动消费快速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了进一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意见》明确,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税费 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补贴“三农”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能仅仅靠国家“掏钱”。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意见》指出,要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这就意味着,谁占用了耕地,谁就要多付税钱,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

  由于监管的缺失,一些农业用地被转为建设用地,但相关单位却钻监管的漏洞,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意见》明确,要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社保 社会养老保险将现身农村

  多年来,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城市的“专利”,“养老”问题也就成了农民的一大“心病”。如今,《意见》里的部分内容给农民的这块“心病”开出了药方。“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社会养老保险将不再是城市的“专利”。

  此外,《意见》还进一步指出,要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科研 企业农研中心将获财税青睐

  农业科技创新是我国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兴国,离不开科技兴农。《意见》明确,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

  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

  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

  医疗 2008年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为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

  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商报记者 赵艳红 J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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