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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进入军工领域尚有两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黄孟复建议成立商会沟通军品供需双方

  “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中国民营企业将成为我国国防装备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2月2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国防装备科研、生产、供货领域座谈会上指出。

  本次座谈会是由全国工商联经济技术委员会主办的,40多家已进入或准备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的民营企业与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领导在京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座谈会。

  自去年颁布了“非公36条”以后,去年6月15日,国防科工委出台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据此中国民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将获准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国防科工委经济协调司司长刘东奎介绍了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制度。他指出,列入一类许可的是指武器装备的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科研生产。出于保密等因素的考虑,民营企业允许进入的主要是二类许可,即武器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及其他专用配套产品科研生产。“我们对一类许可不是绝对禁止的,如果民营企业的技术和项目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即使是一类许可也会考虑放开。”他说。

  解放军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综合局申联星副局长介绍了建立武器装备采购竞争制度的有关情况。他还透露,今后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和供货单位要从合格厂商名录中选择,而只有取得国防科工委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保密、质量认证的企业才能入选名录。

  民营企业指出了二方面困难,首先,民营企业有能力、有技术,却苦于没有正规的信息渠道来了解军方需要的技术产品和项目;其次,民营企业比大型的军工集团承担着更大的风险和责任,无法与他们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

  黄孟复指出,我国国防装备发展体制要借鉴美国的模式,建立经济、国防、科技之间相互促进的发展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更加开放的模式下,站在国防工业体制改革的高度,引进社会资本、技术资源和智力资本,引进竞争模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力量,共同发展我国的国防事业。

  黄孟复建议,民营高科技企业应尽快成立商会组织,通过商会平台对军品供需双方进行协调沟通。(22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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