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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环境问责制度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15:38 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网讯 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近日公布施行。今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等,如果有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等环保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处分。

  这是中国首部为追究环保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而制定的专门规章,是中国政府
为强化环境执法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暂行规定》共16条,分别对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纪律责任、案件移送等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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