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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报洗理等四费可免个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10:0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昨晚北京电视台《北京热线》直播节目中表示,托儿补助费等四项费用也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即免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这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提高到1600元之后,市民实际享受到的个税起征点还要更高。在1600元之外,国家规定的“四金”,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而且,托儿补
助费、独生子女费、书报费、洗理费等这四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也是可以免税的。关于这四项费用,市财政有固定的费用标准,标准大致在一百多元左右。对于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按比例交纳的部分,也可以税前扣除。一般来说,企事业单位个人交纳公积金的比例为个人工资部分的8%至10%左右。

  举例来说,甲的月工资收入为3000元,

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为400元,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书报费、洗理费等120元,那么甲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
的收入为3000元-1600元-400元-120元=880元。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80元×10%-25=63元。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以及国家规定的院士津贴等也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个人由于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补贴,则都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单位出钱给个人购买的电脑、手机、小汽车等,只要所有权属于个人,都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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