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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前财务总监面临14年监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10:0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涂露芳)中航油重组接近尾声之际,巨亏事件也开始“秋后算账”。记者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了解到,前财务总监林中山本周四将接受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正式宣判,由于已当庭承认欺骗德意志银行以及没有披露中航油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信息两项罪名,林中山可能面临长达14年的监禁。

  法庭指控称,中航油在2004年8月期权交易已亏损1.097亿美元,林中山作为财务总
监却同意发布中航油的有关半年报,而且报告中并没披露这一信息,稳住了中航油当时的股价,这触犯了新加坡有关的证券与期货法。另外,2004年10月份,德意志银行曾协助中航油母公司———中航油集团配售了15%的中航油股票,德意志银行以低于市价14%的价格,把股票卖给包括淡马锡控股等50多名投资者。德意志银行曾表示,他们是在对方保证中航油财务状况健全的情况下才安排配售计划的。因此,林中山又被控与陈久霖串谋欺骗德意志银行,触犯了新加坡当地的刑法。截至目前,林中山是中航油事件中第一个受审认罪的中航油高管。

  此次巨亏事件的主角陈久霖更是难逃法律制裁,法庭已向他提起15项指控,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可能面临最高70年的监禁。陈久霖案预计3月份开审,

中航油已明确表示将不会为已经停职的陈久霖支付法律费用。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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