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环保违法违纪有了处分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8:3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2月20日,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外宣布《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布施行。

  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表示,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处分方面的专门规定,对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较集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新增设了纪律处分规定。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