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股分化 卖房不如当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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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6: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上周五,本报提请投资者关注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机会,近两天房产股持续走强,昨天更是逆势大涨。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板块炒作已进入第二阶段,具有物业租赁收入的房东型房地产股潜力更大。 物业出租型公司领涨
昨天房地产板块整体保持强势,其中G金桥、中国国贸、G招商局和恒大地产分别处于沪深两市的领涨地位,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板块的龙头个股G万科和金地集团却双双冲高回落。从盘面表现看,一些纯粹的开发型房地产股如G万科上涨步伐放缓,而涉及物业出租等投资型业务的房地产股表现强劲,例如G招商局和G金桥,显示房地产板块内部已经出现分化。 申银万国认为,房地产股票投资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物业出租型的公司将逐步取代开发类的公司成为投资者偏好的主流。理由是虽然整体房价将继续上升,但随着土地价格以更快的速度上升,投资者将越来越关注房地产开发类公司毛利率缩小的问题。而物业出租型的公司能够充分享受房价上升带来的资产增值,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递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 新会计准则打开空间 而最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也对物业型房地产公司有利,成为推动房地产行情进入第二阶段的主要原因。 新会计准则提出,若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为:市场参考价格或现金流贴现价值。此处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一般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存货(开发产品),不属于投资性房产。但批租用土地,有可能被纳入投资性房产之列。 东方证券认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意味着2007年,上市公司中投资性地产溢价将在账面充分体现。更为重要的是,新会计准则出台,原来的市盈率估值方法对房地产股失去参考,资产重估带来的升值打开了房地产股上行的空间。 据初步统计,从2005年三季报披露的信息看,房地产个股中物业租赁收入产生的利润在主业利润中的比例超过10%的不在少数,例如G招商局、G金桥、中国国贸、深长城和成都建投等。建议投资者对上述个股进行重点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