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医”“引路”可开公司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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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6:40 辽沈晚报 | |||||||||
汽车代驾、导医导诊、引路带路……这几年新出现的服务确实方便了人们生活,但想要成立公司却得不到工商许可,成为登记注册的盲区。从现在起,这些以前上不了台面的新职业将大方走上前台,不仅可以成立公司,还将纳入工商管理范围。 “只要提供手续规范齐全,像导医导诊、陪同驾驶等近年新兴行业都可依法注册,可开办民营公司。”在沈阳市行政审批和平大厅工商登记窗口,和平工商分局企业注册科科
沈阳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经营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工商部门都会在公司注册方面给予鼓励。 有的特殊病人需要寻医问药,有的刚考取驾照的新手需要有人陪驾……随着人们服务需求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细化,新兴行业不断涌现,此前不少从业者私下从事这些边缘行业。 “以往这些行业存在管理空白,但是由于想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员事实上已经存在,而且咨询人士也不少,因此从今年初,我们工商部门放开这部分全新领域的经营项目,将其纳入管理范围。”吴艳丽说,这实际也意味着鼓励相关人士依法注册登记民营公司,从事城市新型中介和社会服务业。像导医服务、家庭管家、农业观光、形象设计、修养培训、机动车代驾、陪驾等服务项目都在此经营范围之列。和平区工商部门表示,目前该区刚刚注册一个代陪代驾公司。 工商人士表示,工商所批准的导医与一些医院的医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属被打击的群体,而前者则是工商部门鼓励的。沈洲医院的一位医务人员表示,尽管这种新行业对病人和医院都是有好处的,但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熟悉医疗常识并具有护理操作的基本经验,而服务的水平、收费的标准和行业的良性发展都需要有关部门的规范和监督。因此,真正在实际操作中,区分两者,妥善管理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主任记者 吕兴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