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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股改 可走绿色通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2:32 海峡都市报

  N钟证

  本报讯上证所上市公司部近日就在股改信息披露审核中发现的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等方面的问题,发布了第七号、第八号备忘录,提醒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注意。备忘录透露,为支持交易所推进股改工作,凡证监会上市部在审的并购重组事项,如相关公司向交易所提交股改方案,证监会上市部将根据交易所提供的名单,将在审公司列
入审核绿色通道。

  备忘录表示,如上市公司采用定向转增方式进行股改,不受盈利状况和分红能力的限制;公司发行上市后由内资法人股转让给外资法人形成的非上市外资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转B股上市流通,公司有关股东应当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备忘录强调,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与审议股改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不可合并为一个会议,审议非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和审议股改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可合并为一个会议召开。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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