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3.7万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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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21: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王卫平) 中国银监会20日提供的资料显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两年多来,银监会各项政策措施逐步落实,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外部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各项业务有了较快发展。 截至2005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资产总额37206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2008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的10.9%),比
总负债35553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262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的10.8%),比2002年末增加12751亿元,增长64.2%。所有者权益1653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927亿元。 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的省级联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机构相继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即将挂牌,海南省的改革也正在进行中。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责比较顺利地移交给省级政府,初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 截至2005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60家,另有9家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批准筹建;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519家。 截至2005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255亿元,比年初下降1259亿元,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下降1892亿元。 银监会说,农村信用社通过增加支农信贷投放,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在支持“三农”发展上做出了贡献。截至2005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100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4492亿元,增长80.5%,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22.6个百分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