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不等于工资改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09:37 经济参考报 | |||||||||
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日前发表言论说,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公车滥用现象,就要对公车进行货币化改革。在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车的同时,政府也要相应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今后步入‘汽车时代’后,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任建明教授此番话的意思是,因为中国很多公务员买不起私车,所以他们才会滥用
人的欲望是没有尽头的,离开制度约束,以“高薪养廉”购买私车来堵塞公车私用的理想,一样很难实现。 公车滥用的实质是公务人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这不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权力寻租,更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要想彻底根除这种行为,需要各界的监督,以及制度的严惩,需要用法律的锁链锁住那些肆无忌惮的车轮,而不是人手一部私车来冲抵对公车所造成的压力。如果没有这些必要的前提,即使所有的公务员都能买得起私车,依然难免会有人身不由己地去打公车的主意。 防止公车私用是公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货币化改革只是为了补贴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与公务员是否买得起私车并无必然联系。如果硬要把提高公务员工资作为货币化改革的一种“配套设施”的话,难免会让人怀疑,这样的改革是不是又在为公务员变相谋取着福利?不滥用公车谋一己之私,这是公务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一种最基本的要求,为什么要假公共财政之手予以额外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