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即将出台 E0级标准不在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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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 19: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及人造板检测中心得到证实,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已进入实质性修改阶段,今年即将出台。 据了解,新国标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分类、指标和检验方法,把甲醛释放量≤0.5mg/L的地板划为E0级。
记者注意到,木地板行业有关“莱茵阳光”与“圣象”的商标知识产权纠纷就源于“E0”。记者就此采访有关部门,业内专家一致表示,强化地板目前尚无E0级标准,一些强化地板的E0商标并非指甲醛释放量为“零”。据德国柯诺木业集团中国区总裁兼CEO的彭鸿斌介绍,2005年10月31日,莱茵阳光地板正式宣布已受让E0注册商标,并且呼吁涉嫌侵犯其E0商标权的企业停止侵权。他介绍说,2004年9月14日,商标局就核准发布了“E0意林生态圆形组合商标”,商标专用权利人是内蒙古包头市一位女士,后来她将其转让给莱茵阳光地板制造商柯诺(中国)。 据北京天沐律师事务所主任昌孝润介绍,在8家与柯诺(中国)签订E0商标特许使用合作谅解协议的企业中,有2家是付费使用的,其中金刚欧德第一家向莱茵阳光支付了E0商标使用费,金刚欧德刘帆总经理认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理应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遵守国家法律。” 经过10年的培育,我国已发展起2000多家木地板企业,创造了上百亿的年产值,中国已经从木地板纯进口国演变为出口大国。然而,锁扣专利危机、“337调查”等,都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有业内专家认为,这场纠纷不仅暴露了木地板行业标准化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对滞后,也凸显中国强化木地板行业在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方面的缺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