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掏油钱无限期执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 12:02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 (记者 金超)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规定,到今年3月31日以前,坐飞机都要掏燃油附加费,那以后是不是就不用掏了呢?昨天,发改委的一则通知断了大伙儿的念头,因为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期限再一次延长,而且是无限期延长。 昨天晚上6点,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文件,决定燃油附加费执行期限继续延长。收取标准及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
去年8月1日开始,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费,期限暂定为当年12月31日。去年11月,该期限又延长到今年3月31日。 当时,就有业内人士猜测,随后可能还会延期。昨天,国家发改委的通知验证了这一猜测。 一位航空业资深人士表示,国际油价居高不下,航空燃油的价格也一涨再涨,去年,几乎所有的国内航空公司都出现了巨额亏损,延长燃油附加费收取期限的决定,应该是考虑到这一点做出的。 发改委通知称,延期后收取标准依然按原标准执行,也就是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但国家发改委此次并没设定一个收取的暂定期限,只是称“期限继续延长”,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标志着燃油附加费收取可能无限期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