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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供管理办法仍在讨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8:5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林波)为规范零售商对供应商的“乱收费”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下称“零供管理办法”)原定去年出台。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日前表示,零供管理办法究竟是只设定原则、程序性的大问题,还是要详细规定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具体收费内容,这些问题在商务部内部仍有争议。因此该办法目前仍处于内部讨论阶段。

  黄海表示,尽管国内零售商不承认对供应商存在“乱收费”,但事实上向零售商缴纳
的费用已占供应商很高的成本比例,长此以往,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经营风险将会转嫁到银行。“本来(零售商与供应商的进货交易)应该是市场调节行为,但是国内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没有正式出台,因此由政府制定一个相应的零供管理办法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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