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四子公司预计4月下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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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8:55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日召开的董事会批准了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中国石化人士预计,如果要约生效条件届时得到满足,这四家目标公司将于4月下市。 中国石化16日提醒持有这四家公司股票的广大股民和机构投资者要记住此次收购活动的6个关键时间点:2月16日中国石化公告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和《要约收购报
“要约条件生效后,中国石化将促使目标公司立即申请终止流通股股票的上市交易,并将履行其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中国石化董事、财务总监张家仁透露说,“预计全部工作将于今年4月完成。” 根据中国石化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天内,相关目标公司若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下市条件,即齐鲁石化、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的流通股东不超过总股本10%,石油大明的流通股东不超过总股本25%,则收购要约生效。 这四家中国石化上市子公司中,扬子石化总股本达23.3亿股,流通股3.5亿股,中国石化持有19.8亿股,持股比率为84.98%;齐鲁石化总股本19.5亿股,流通股3.5亿股,中国石化持有16亿股,占82.05%;中原油气总股本近8.75亿股,流通股2.55亿股,中国石化持有6.2亿股,占70.85%;石油大明总股本近3.64亿股,流通股2.658亿股和非流通股2.332亿股,中国石化持有0.96亿股,占26.33%。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