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四子公司4月下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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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5: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日召开的董事会批准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中石化人士预计,如果要约生效条件届时得到满足,这四家目标公司将于4月下市。
中石化昨日提醒持有这四家公司股票的广大股民和机构投资者要记住此次收购活动的6个关键时间点:2月16日中石化公告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月17日目标公司复牌;3月6日中石化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要约期(30个自然日)开始;4月4日要约期结束;4月5日如果要约生效条件得到满足,中石化将发布要约期限结束的公告,目标公司发布暂停交易的公告;4月7日中石化将公告关于目标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目标公司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要约条件生效后,中国石化将促使目标公司立即申请终止流通股股票的上市交易,并将履行其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中石化董事、财务总监张家仁透露说,“预计全部工作将于今年4月完成。” 根据中石化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天内,相关目标公司若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下市条件,即齐鲁石化、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的流通股东不超过总股本的10%,石油大明的流通股东不超过总股本的25%,则收购要约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