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轮回的真困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正月十五一过,噼里啪啦半个月的北京城又到了告别鞭炮的日子了。心里还真是有那么点舍不得,为了在北京城里名正言顺地听一声儿“爆竹声中辞旧岁”,人们眼巴巴地等了12个年头,正好凑够了一个轮回。 在中国人的记忆中,春节就是跟鞭炮联系在一起的,在爆竹声中“过大年”已经是融入到中国人血脉中的传统,所以在没有鞭炮的12个年头里,每逢新春佳节,总有人怀念有
能在家门口放鞭炮,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情,我买了一大堆鞭炮啊、烟花啊,等着大年三十的到来。虽然我早已经不是孩子了,但“过年放炮”却是我童年记忆当中最快乐的片段,于是,当我拿着香小心翼翼地去点燃那些鞭炮时,好像又回到了自己的年少时光。 鞭炮声随着春节假期的离去而逐渐远去,在春节的时候与鞭炮的重逢,在给我带来快乐的同时,却也给我带来了 几许困惑。 有媒体对今年北京城里的鞭炮价格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九成多受访者感觉鞭炮价格偏高。而另一篇报道中则说:“在与北京毗邻的河北省固安县,记者遇见了许多驾车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北京市民,原因是同种烟花价格要比市内低上几倍。在这里,500响大地红鞭炮卖8元,而在北京要卖35元,差价逾3倍。至于大的烟花差价更大。一种名为‘恭喜发财’的组合礼花售价420元,而北京则超过千元。”今年北京城里实行鞭炮专营制度,虽然人们更相信那些专卖点的鞭炮,但令我困惑不解的是,同样的鞭炮,为什么到了北京城里之后有如此之大的价格落差呢?鞭炮作为一种大众商品,应该具有价格相对低廉的特征,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孩子们喜欢放鞭炮的原因之一。而在一个轮回之后的解禁之年,人们却在城里的鞭炮专卖点里惊奇地发现,鞭炮的价格也与12年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到了让普通人有些承受不起的地步了。而北京城内与毗邻地区同样的鞭炮产品之间的巨大价格差,有理由让人们怀疑那些鞭炮定价者是否在趁着喜庆的日子漫天要价。事实上,与除夕之前的价格高涨而且坚挺相比,除夕夜的燃放高峰后,各个鞭炮专营点的鞭炮价格就一路走跌,大多可以“砍价”了。这让人觉得颇为不规范,挂着“国营专 卖”的牌子,享受着独有经营权的便利,却制定出如此超出市场行情的昂贵价格,很自然就让人产生一种“借机捞一票”的不良印象。今年只是解禁的第一年,大部分市民十分支持政府的“专卖举措”,而如果那些专卖点的鞭炮价格定得过于离谱,很容易让人们在来年“舍近求远”,从而造成恶性循环,重新为解禁的鞭炮带来十足的不安全因素。谁都不希望刚刚解禁的鞭炮因为安全问题重新被禁,所以提醒有关方面来年在设置专营点时,一定要总结经验,与盈利的目的相比,似乎更应采用薄利多销的原则,保证让老百姓们都放得起安全的烟花爆竹。 然而,与鞭炮价格相比,还有更大的困惑在困扰着我。元宵节刚过,就有媒体报道说:“北京12年的‘禁放’,使许多北京人对燃放烟花爆竹很陌生,许多孩子已没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记忆。北京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春节期间他们发现,燃放者多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青年,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此期间多选择在自家或网吧上网迎接新的一年。”这真是让我大吃一惊!仔细一想,这个报道还真是实情,在我放鞭炮的过程中,的确很少看见小朋友们的身影,最多也只是躲在大人们的身后看看热闹。与许多“大朋友”们表现出来的兴奋相比,本该是最乐于放鞭炮的小朋友们,倒是有些太安静了。于是,我们能够很清晰地看到一道传统文化的断痕———年轻一代们对中国人引以为傲的传统节日春节的冷漠! 12年前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声禁令,其造成的“后遗症”在今天终于显现出来了。不知道当时的决策者是否意识到,这种对几千年传统文化的背叛,终将在下一代甚至是下几代人的身上结下恶果。其最大的损害就是对传统文化的割裂。如今孩子们宁肯选择上网也不去放炮的现实,并不仅仅是体现了年轻一代对鞭炮的漠视那样简单,而是体现了传统文化在传承上的缺失。这样的后果也许是当初制定“禁放”的决策者们所没有意识到的。春节号称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号称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但如今的春节,孩子们却用躲在屋子里上网的方式来度过中国人最传统的节日,这怎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呢?其实,这里并不是要把年轻人漠视春节的责任一古脑儿地都算在“禁放爆竹”的头上,真正应该反思的是我们如何对待传统的继承和发展。12年前,在巨大的争议声中,决策者一声令下在城市中禁放了烟花爆竹,如今看来,这12年的空白可不是简单地就用“缺少年味儿”能概括得了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孩子们不爱放炮”显然是一件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情,从中折射出来的,更多的是一种传统文化的无奈与失落。可这又怎能怪那些在网上冲浪的孩子们呢?毕竟,12年来的第一次鞭炮声,没准儿还让他们有些怕呢! (17H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