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经营直击法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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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10:21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一家“虚拟工厂”现身于杭州一小区,老板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他雇了一个帮工,用57台电脑生产虚拟货币和武器装备,然后通过中介商卖到韩国。 近日,杭州市工商局下城分局以经营者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就从事虚拟财产交易,涉嫌无照经营为由,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查扣了57台电脑。
57台电脑玩《天堂》游戏赚钱 据小伙子后来对工商人员说,从去年6月份开始,他购买了一批二手电脑,搞起了生产虚拟货币的业务。他还请了一个20多岁的帮工,每个月发1000元左右的工资。 在租来的某楼顶层跃层住宅,陈某在不到30平米的客厅里搭起了密密麻麻的折叠床,床上摆放了57台电脑。所有的电脑屏幕上都是一款名为《天堂》的网络游戏。 陈某介绍,他们通过外挂服务器自动挂机的形式,轮流不分昼夜地开着电脑打游戏,赚取游戏“金币”和武器装备。这些东西可以卖钱的,网络上有专门的收购站。他们通过网络完成交易,卖给中介商的收购站,中介商再卖给韩国玩家。 半个月前,下城区东新工商所接到举报,说是有人在东新苑小区搞了一个“虚拟造币厂”,并进行非法牟利活动。 虚拟财产经营击中法律空白 事实上,游戏“金币”和武器装备,就是通常所说的“虚拟财产”。 网络游戏近年来很受宠,各大网游公司大量发行游戏货币。而玩家为了玩游戏,挖空心思寻找虚拟货币,甚至花钱买。从而,“虚拟造币厂”等网络虚拟财产经营机构应运而生。 据了解,早在2004年10月,杭州出现了首例网络虚拟财产无照经营案。当时,尉某雇了6名网游高手,玩《天堂》游戏赚积分,并将积分加价出售,从中牟取利润。 据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无照经营行为,目前法律法规上还是空白。不过,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就进行虚拟财产交易,属于无证经营,如果不服工商行政处罚,可以向法院起诉。 此前,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寇晓伟副司长曾表示,虚拟财产保护需要法律保障。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寿步教授也说,玩家为了取得虚拟财产需要与运营商等进行虚拟物交易,有实际的交易产生就需要运用法律进行规范。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曾建宁 通讯员 何云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