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家违法排污企业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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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7: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记者吴修安通讯员屠艳苹张基莹 本报济南2月15日讯省政府日前通报了第四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33家违法企业分别被施以关闭、停产整顿、限期治理、警告等处罚措施。 省环保局有关人士说,从2005年12月12日开始,省政府组织开展了第四次整治违法
此次检查的196家工业企业中,有46家超标排污。个别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危险废物露天存放,采取防范措施不力,有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有的擅自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利用。 根据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和存在问题,省政府决定:责令在2006年2月底前,淄博市张店区柳行村小硫氨厂、商河县兴宏淀粉厂、滨州黄河纸业公司草浆生产线必须关闭;责令济宁如意花布有限公司、滨州长山纺织印染公司、新泰绿友纸业公司、济宁如意印染公司、无棣县海星煤化工有限公司,自2006年2月15日起停产整顿;对潍坊华龙硝氨有限公司、淄博新宇化肥有限公司、济南化肥厂等3家企业,责令其2006年3月15日前治理达标排放;济南裕兴化工总厂等5家企业,限期一个月进行治理;对山东奥宝化工集团一化肥公司等17家企业,由所在市环保局给予警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