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星级饭店签署“房价公约” 3月1日起不能低于成本价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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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1:12 北京现代商报 | |||||||||
新华社电 海口62家二星级以上饭店的总经理,昨日在《海口市星级饭店实行客房成本价公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加盖了公章。这意味着海口酒店业将从3月1日起按照海南省制定的星级饭店客房调控价目要求,以不低于本饭店的成本价格来销售客房。 据了解,这份公约是一份由饭店、海口酒店协会、海口市旅游局和海口市物价局共同签订的四方公约。
公约中规定,所有海口市星级饭店均应无条件执行《海南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格表》上所规定的价格,即二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每间每夜60元,三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每间每夜80元,四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每间每夜150元,五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每间每夜260元,各星级饭店均不能以低于本饭店成本价销售客房。 若出现违反公约的情况,这份公约指出,将在公约成员范围内视违约情节予以通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由物价、旅游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这份公约同时指出,各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是指旅游星级饭店标准客房,且为净房价,不含早餐或其他消费,同时各酒店免费房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0间。 (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