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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某企业签“双合同”被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0: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广州市地税第五稽查局近日在检查一企业时,发现该企业以签订“双合同”分别转让房产和附属设备的方式偷逃税款。地税稽查部门遂要求该企业补缴税款并处罚款10.9万元,所补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达15万元。广州市地税局表示,企业处置旧房产、旧设备所涉及的税收政策较为复杂,要把握好处置、变卖、报废等环节的税收政策,不要“因小失大”。(黄宙辉王媛媛林建新)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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