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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呋喃酚被征反倾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09:34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商务部日前发布2006年第7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自2006年2月12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113.2%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美国FMC公司和日本农药株式会社与商务部签署了价格承诺协议,在价格承诺协议执行期间,上述公司适用价格承诺协议的有关规定,以不低于其承诺价格出口被调查产品
,不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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