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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7:1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新华社电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令香港继续成为亚太区内主要的资产管理中心。同时,此举还有助于提高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去年3月,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取消遗产税的建议。去年11月,香港立法会通过了《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该法案在刊登宪报3个月后,即于2006年2月11日实施。 遗产税又称继承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紫/编制)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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