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气价要让人服“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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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0:54 经济参考报 | |||||||||
“成都居民生活气价拟上调,本月下旬听证”,这是当地记者日前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的新闻。这则新闻给笔者的一个直觉是,“半年前才上调了,怎么又要上调了?”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国际上气价飙升,国内油田供应城市的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每千平方米上调了50至150元。 即便如此,听证会也要严谨,不能草率,所拿出的上调方案,要兼顾各方的利益,
首先,要落实“成本监审”。最近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督办法》,明确规定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也就是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的成本帐,未经监审的,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我认为,设置成本监审这一关很有必要:成本账缺乏监督,企业造假帐的事时有曝光。如果为了把价格涨上去,而弄出一本假账来,引起各方“斗气”,就不和谐了。 其次,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这一点,参加听证会的各位代表应该在会前身体力行。只有把调研搞好了,才可能拿出详实可靠、论据充分的意见出来。 最后,上调的幅度要适度。理由有两点。一是顾及“累积上调”形成的负效应。这些年,水电气等公众日常必须用品“这涨一点,那涨一点;此调一点,彼调一点”,已经形成了叠加效应;加之很多听证会搞成了一边倒的“涨价会”,使不涨收入只闻涨价的居民,特别是不少拿低收入的弱势群体”颇有怨言。二是期待企业的“挖潜”能产生效应。加强管理,节约成本,防止跑漏,做到“堤外亏损堤内补”。不要单纯搞上游一涨水,下游就跟潮,一说周围涨了,也跟风涨,而忘了自己作为企业,理当和谐社会安定民心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