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成
2005年4月20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赞比亚谦比希铜矿区一炸药厂发生爆炸,死亡51人;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由于苯类有毒物质落入松花江,形成长约80公里的污水带,给数百万人饮用水造成影响;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爆炸,造成近1
71人遇难!连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仅揭示了国家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历史欠帐,而且也暴露出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
应当说,相对于民营小企业而言,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总体情况还算好的,但不容忽视的是,个别国有企业甚至连民营小企业都不如。据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4起,死亡861人;特大事故119起,死亡1702人。截至2004年11月底,中央企业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0起,死亡155人,伤35人;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68人。单就煤炭生产而言,百万吨死亡率,国有重点煤矿是0.93%,全国是3.1%。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主要原因有四点:
一是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一些干部职工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黑龙江东风矿难发生后,国务院调查组成员、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询问该矿矿长和总工是否知道《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二人茫然。该矿一名负责人还把爆炸的主要原因归咎于井下矿工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这或许也对。从上到下缺乏安全意识,发生事故也是必然的。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松懈,缺乏安全管理专职人才,未建立有效的安全预警和事故应急机制。应当说,大部分安全事故都与一线工人不懂安全技术违规操作有关,而一线工人缺乏专职技术人员的指导,平时又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事故风险较大。国有企业本来有“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的优良作风,但现在领导亲临安全生产第一线的越来越少了。
三是部分企业“重利润,轻保障”,对生产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安保设施缺乏。由于近两年能源市场供应紧张,能源生产利益巨大,各能源企业开足马力,拼命扩大产量。而相应的安全生产投入却被忽视,安保设施缺乏,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改善。七台河煤矿在赶进度的过程中,工人不加水直接打眼作业,与此同时却没有相应的除尘设施和措施,致使煤尘大量积聚,最终酿成矿难。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较轻,不能起到有效制约作用;同时,安全善后的预期成本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某些企业铤而走险。
整治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还清历史欠帐,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据统计,我国仅煤炭安全生产的历史欠帐就达505亿元。经过多年开采,一些矿井进入衰老期,设备老化,甚至有三分之一的企业,仍在使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设备。煤炭生产企业职工素质低,缺乏采矿人才,一些国有企业连续几年没有进大学生。一些国有矿长,甚至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根本就不具备指挥安全生产的能力。中央政府今年拿出30亿元的专项资金,但企业应该是安全生产投资的主体。按照1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计算,三年就可解决历史欠帐问题。
二是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5年9月22日接受CCTV《对话》栏目专访时说:“既然是一个企业负责人,就是一个大家庭的家长,家里不管走了谁我认为都是痛苦。你要以这个心情去抓安全,我相信会抓好。”作为国有企业的老板,国资委不但要采取措施增强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更要从措施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出了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责任强化意识。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仅企业自身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有,但这些制度能否落实到位是关键。像前文提及的东风矿矿长和总工竟然不知国务院下发的安全生产规定,足见一些国企领导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态度。有制度不执行,是国有企业发生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主要根源。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落实制度,否则只是一句空话。
四是发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领导干部要亲临安全生产第一线。这种作风体现的是干部职工生命相连的信任与责任关系。“班班见领导”工人心里就会踏实,就会对领导充满信任;干部就会更加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就会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干部职工,生命相连。或许这样,领导干部才能真正“以家长的心情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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