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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高风险性矿产勘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7:32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对矿业权实施分类管理。国家规定,鼓励开展锰、铬、钒、铜、铅、锌等高风险性矿产勘查,凡是首先提出探矿权申请的,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

  国土资源部曾多次表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是建立资源开发良性经济机制的最有效
途径。为此,今年将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开展分类管理:对高风险性勘查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优先取得采矿权;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确定勘查主体;对于勘查风险很小可直接设置采矿权的矿产,不再设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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