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克以下信件 邮政“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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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2:14 海峡都市报 | |||||||||
N中证 本报讯 近日,随着2002年4月开始修改的《邮政法》第7稿的出炉,快递公司遭遇了“生存”问题,3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有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非法从业人员”。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数十万家民营快递企业、3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承担着
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告诉记者:“问题出在《邮政法》第7稿的第10条。”他说,“今年1月5日,《邮政法》修改稿第7稿正式出炉,并列入4月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立法计划,其中第10条明确规定,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除外。” 老刘讲,第7稿一旦成为“终结版”,不仅会砸掉许多民营快递企业的饭碗,还会给居民生活和企业、银行的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老刘告诉记者,目前,上海90%的企业进出口报关单,50%的银行汇票、支票、信用证等都是由民营快递公司帮助投送或办理的。 “这些信件哪一样会是350克以上的?我们有10多万投递人员,而邮政部门不过两三万人,如果让它们专营,这么大的市场需求邮政部门是无法承担的,一旦投递速度放慢,不少银行、企业的工作可就要处于半瘫痪状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