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和规划的“新社区”计划中,将再建一批“廉价屋”,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经淡出市场近三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有望重出“江湖”。
自2002年开始,广州市逐步停止经济适用房新项目的建设,改为以住房货币补贴及廉租房建设的形式解决“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广州是全国最早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同时也是在国内较先缓建该类住房的城市。在1986年至2002年间兴建了7个安居房小区,以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及部分税费的非盈利性价格,惠及3万多个家庭。该类房屋,开始称解困房,而后叫安居房,1999年统称经济适用房。
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呼声越来越高,是源于广大置业者难以承受现今一路高走的楼价。根据阳光家缘网站的统计数据,从2006年1月1日至本月8日,广州市原八区通过网上签约共售出4275套商品住房,均价达到7109元/平方米;数据显示,2005年7月原八区的商品住宅均价为5467元/平方米。房价在半年时间的涨幅高达30%。
在楼价涨速把城市广大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远远抛在身后的今天,相对于高昂的楼价,越来越多原本打算买楼的“中收入者”沦为望楼兴叹的“低收入者”,成为居住质量水平相对下降的“夹心阶层”,经济适用住房无疑是他们的希望。
有人担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会冲击商品房市场。事实上,广州市自1986年起兴建该类住房,至今共为3万多个家庭提供了住所,假如按每户7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这十多年来,全市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共约250万平方米,相对于每年约600万平方米商品房交易量的一手市场,如此供应量的影响力可想而知。因此有专家称,按一定比例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其社会“职能”是解决“夹心阶层”的“安居”,而非“平抑楼价”,这也正是政府决策部门把握开发量与供应量的“度”。
开发商是商人,本质是逐利。建设和谐社会,让大众安居乐业,是公仆的责任。当社会实际需求凸显时,政府理应出手。
广州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在后期曾受到质疑。其一是因为没有市场,以至于不断降低“搭车”条件,甚至委托多家中介售房;其二是后期推出的市中心高层住宅,售价高达5000多元/平方米,其中大户型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被外界嘲为“变味经济房”。
低价却鲜人光顾,是因其不“适用”。广州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集中供应的三大区,当初的出行条件远不如今天,入住后进出十分不方便,交通与时间成本成为入住者的一大负担。此外,还有部分房屋存在户型经构不尽合理、空气污染严重等客观问题。遭受外界非议的,则是其已大大背离的“经济”,按当时的楼价,其售价虽然比同区域商品房要低,但供应对象已非“中低收入者”。
人们盼望,“经济”且“适用”的住房早日回归社会。
殷小杰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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