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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个税全员申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4:2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刘巍)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地税部门了解到,对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税务部门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通知》要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将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等部门)及本单位内部
当期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切实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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