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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下岗人员即可减税不可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4:22 时代商报

  《经济参考报》2月8日报道,河南省日前出台了一项就业再就业新规定:企业每招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可减税4000元。

  这个减税政策表面上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完全是一种违反“大智慧”的“小智慧”,可谓“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一家企业的就业岗位如果不变的话,多招收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就必然导致原有职工变成新的下岗失业人员。另外,两家企业招收相等数量的职工,凭
什么招收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可以减税?这不是制造不公吗?从以上两点来看,就业岗位不增加的话,各家企业为了减税就会不断吸收新职工、裁减老职工,这样,实际上当地下岗失业人员并没有减少,可各企业都“有功”,大家都获得减税。

  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增加就业岗位和提高人员的技能,否则,怎么出台政策“鼓励”都无补于事。令人遗憾的是,这类“小事精明大事糊涂”的政策着实不少。比如在教育上,我们把大部分资金放在“重点学校”,是否愧对了非重点学校甚至没能上学的孩子?又如,在医疗上,我们把大部分资金放在大城市,我们在为大城市增加了多少“三甲

医院”而雀跃时,我们是否愧对了县城、乡镇甚至村里的群众?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政策,有时确能造出一些好看的“花”,但我们千万不要忽视了其背后巨大的代价。各种各样的这类政策,还是不要再“玩”下去了。

  李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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