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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就首发新规征求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4:07 重庆晨报

  所谓“利好优质大盘股”、“上市门槛将提高”系媒体不实报道

  就近期市场流传的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则及配套文件,昨日,记者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求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近期并未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则及其配套文件向市场征求意见,有关媒体的报道是不真实的。

  这位负责人称,少数媒体关于证监会将很快出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管理办法的报道是不真实的,对相关具体规则及配套文件的报道也是不准确的。证监会近期未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则及其配套文件向市场征求意见。他表示,证监会制定和出台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有严格规范的程序,证监会将在文件相对成熟后,适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去年12月份就有投行人士看到了首发新规的草案,草案有利于优质大盘股上市,并称,草案在归纳现有审核标准的基础上,借鉴了许多境外市场的做法,如要求发行人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在计算净利润时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不能合并会计报表的投资收益。

  有关媒体还称,综合来看,主板公司首发的门槛总体上是更高了,草案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完整性和规范运作要求比较严格,有关财务指标的标准已与国际市场接轨———“过去首发公司要求连续三年盈利,但草案不仅要求上市公司须连续三年盈利,而且还有现金流指标要求。草案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均为正数,且要累计超过5000万元。对于不符合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测试标准的发行人,草案对净利润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求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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