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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道政令力挺文化产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3:39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2月9日电(记者李桂茹)今天,深圳市一举出台了4个有关促进文化产业的文件,内容包括新办文化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造中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专项资金支持动漫游戏作品原创等内容,以此促进文化产业驶上快车道。

  相关文件规定,深圳将设3亿元资金扶持优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15%用于对文化产业基地的项目补贴,85%用于对企业的扶持,银行贷款贴息、配套资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分
别占对企业扶持资金总量的40%、20%和40%。

  对于具体领域,非公有资本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刷、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文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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