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旦一直到年后,长春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800余件
本报讯(记者 胡晶) 过新年,大家都希望开开心心,但因为侵权事件,还是让一些人挺郁闷。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两节期间,长春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80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其中手机、服装鞋帽投诉较多,分别占21%和16%;其次是电信,占6%。
案例一:1月5日,王先生家中来了两名自称是电信局工作人员的人,要收取欠缴的电话费。王母信以为真,交了200元钱。事后,王母发现,收据上标明收取的200元钱是长途话费,公章也不是“中国电信”的。
提醒:消费者在接待有关电信业务的上门服务时,首先要通过各大电信运营商固定的服务热线,查验他们的真实身份;另外,要及时检验开户单(收据)是否有公章,所持单据和公章是否一致。
案例二:1月26日早晨,于老先生在桃园市场买了2.5公斤猪肉,回家后炖了很长时间,就是不烂。他怀疑商贩卖的是老母猪肉,于是投诉到消协,经南关区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证明于老先生所说的是事实,责令商家退回了问题猪肉的钱。
提醒: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母猪(已生育)是允许屠宰和食用的,但是不允许鲜销,只能用于加工肉制品。消费者在购买肉品时,首先要在正规农贸市场购买;其次要看看胴体上有无检疫检验印章,尽量不要购买事先已经分割好的肉品。另外,定点屠宰厂在出厂前会在胴体上加盖“公母猪”印章,要注意查看。
案例三:春节前,李先生给儿子买了一款带游戏的手机,还单独购买了一块价值300元的游戏储存卡,可是只使用了两天这块储存卡的取卡槽就断开了。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春节后把李先生损坏的储存卡返厂维修。
提醒:购买手机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一定要让商家提供“手机故障维修单”或“手机故障检测单。”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不会受到损害。(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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