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玉玺老搭档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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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0:45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金冰 通讯员 王文波)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北京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原董事长毕玉玺的“副手”——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金德民受贿186万元和重婚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今年47岁的金德民,曾担任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4年7月2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依法逮捕。
2003年八九月间,金德民利用担任首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公司与华筑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以办理工程手续需要支付相关“外围运作费用”的名义,多次向华筑公司董事长谷丽均共计索要港币90万元、美元10万元;并于2004年一二月间,接受谷丽均谋取利益的请托,先后收受谷丽均给予的索尼牌笔记本电脑1台、欧米茄牌手表2块;2003年9月间,金德民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两份价值42780元的商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