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产商资金链吃紧 再现委托贷款年利率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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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0:27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梁文汇 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此前已经为越来越多房地产开发商私下实践的委托贷款方式,由于上市公司的介入而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昨天,东方通信(600776)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2006年1月24日与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杭州三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将其自有资金700万元委托工行杭州高新支行贷款给杭州三和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最
公告中可知的信息显示,这笔资金贷款的年利率达到14%。而目前银行的贷款一年期利率仅为5.58%左右。 在宏观调控作用下,长三角地区的房产开发商预期的资金回笼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资金链吃紧已经成了业界公开的秘密。沉寂两年的委托贷款也借机重出江湖。 虽然企业之间直接借款是允许的,但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却是目前相关法规所禁止的,所产生的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房贷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企业间或企业与个人间通过银行进行一对一的委托贷款是合法的,因此今年房产企业资金拆借大都走了委托贷款的路子。” 按照《贷款通则》的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委托人等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一位参与过委托贷款的开发商介绍:“资金的短期拆借在房地产业界是比较常见的。为了降低资金拆借的风险系数,放贷企业一般都会要求借款的开发商去走委托贷款的正规程序。” 他说,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周期通常比较短,一般在3个月到1年之间,利率是比较高的,出现15%的年利率也是常有的事。但是数字太惊人的利率是不能出现在委托贷款合同上的,因为委托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的上下限。据悉,民生银行是最早一批推出委托贷款的银行。2002年7月,民生银行推出了委托贷款业务,但这一业务很快陷入沉寂。因为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不能提供担保,银行只做见证,不担风险,一旦贷款收不回来,坏账风险将由委托贷款人“自己扛”,因此委托贷款人“惜贷”也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资金紧张的房产开发商就不同了。开发商可以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未办理产权的房屋等抵押物。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很多都拥有自己的实业公司,也帮助了委托贷款能够迅速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