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环境保护应从源头抓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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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2006年新春伊始,一场环保风暴突然刮起: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被查处,11家问题严重的企业被挂牌督办。国家环保总局又一次成为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我们对环保总局在此次环保风暴中表现出的坚强决心和强硬手腕表示赞赏。同时,我们更加看重的,是环保总局近一段时间一直强调的战略环评,以及即将出台的在环保领域
去年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的调查表明,我国的产业布局不合理,尤其是企业选址问题十分突出。一些企业建在城市饮用水源上游,或紧邻居民区,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构成威胁。其中重庆一家企业硫酸罐区紧邻交通要道,且与居民区距离仅10米左右;广州一家化工企业墙外四周几百米范围内有居民上万人。这些企业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产业布局,主要原因是过去制定重大经济政策时,很少考虑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又称战略环评)。 战略环评要求在制定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时,就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从一开始就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去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要求:“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可见,产业和区域的发展都必须认真考虑环境安全因素,都必须将环保考虑到综合决策中来。 如果说战略环评是从决策入手控制环境污染,那么,对各级官员进行相关约束则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保护环境这个大道理,人人都懂,但是,一旦牵扯到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利益,尤其是在部分地方政府官员GDP崇拜思想尚没有完全转化过来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相关政府官员就有可能放任企业污染环境、或者处罚不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环保总局、监察 部即将出台《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规定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最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我们欢迎这一规定的出台,希望这样的措施能够使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领导,以真正的实际行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加上日益受到重视的战略环评,中国的环保事业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10B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