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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承诺十一五期间农民收入年递增7%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8:49 新华网

  新华网 哈尔滨2月8日电 (记者 范迎春) 黑龙江省最近出台的今后5年新农村建设规划,给全省农民送去了一个喜讯。黑龙江省政府部门承诺,通过继续实施多项惠农政策和挖掘增收潜力,保证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黑龙江省确定“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表示,尽管全省的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于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面临着农民收入结构单一、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弱、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公共设施建设薄弱等很多实际困难,但是全省上下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把资源更多配置到农村,把精力更多投放到农村,力求让农村尽快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

  为保证“

十一五”期间农民收入稳步增长,黑龙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目前的50%提高到60%,种植业标准化率由60%提高到90%以上,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0%提高到55%,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由1000亿元增加到2000亿元,农民非农产业收入比重由32%提高到50%以上,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60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00亿元。

  2005年,黑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3221元。按照每年7%的增长幅度,到2010年,黑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45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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