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介绍别人虚开发票要承担什么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0:1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问:如果是介绍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五十万元,那这个介绍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刑法》第205条规定,介绍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如下:

  1.虚开税款1万元以上或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税款1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税款50万元以上或致使国家税款被骗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虚开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晓航/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