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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颁布首部地方性警察法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9: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深圳市公安局近日在全国率先颁布试行《深圳警察通令》(以下简称《通令》),在岗位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无缝“责任链条”,每个环节都要有人“买单”。据悉,该通令为内地首部警察法典。

  深圳市公安局正规办副主任胡国忠表示,《通令》首先区分了责任倒查和追究的界限,明确了责任倒查和追究的主体,变注重“事后监督”为注重“过程监督”,变注重“年
终算总账”为注重“一事一买单”。

  《通令》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即分局长、处长向市局局长负责,所队科长向分局长、处长负责,民警向所队科长负责,谁出了问题就严格追究谁的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丰雷)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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