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维权故事:被骗老人上千 几经曲折得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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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9: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投诉人:700多名受害市民 维权律师:刘祥红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从2000年3月份起,在广州分别有两家打着“源章”旗号的公司声称其所拥有的“源章山庄”是一家“五星级”综合性大型度假山庄,并向许多老年市民发行和销售会员卡,鼓
承诺落空申请仲裁 “源章山庄”曾经煽情地向老人承诺提供108项优惠服务;可是后来,合同中承诺的100多项优惠服务并没有兑现。两年来,很多被骗去血汗钱的老人多方奔走,希望讨回自己的钱财,但被“源章山庄”方面拒绝。这些老人也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是都没有满意的结果,2003年,700多名受害者先后委托我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开始了长达三年多的维权道路。 多方取证旗开得胜 起初,对方否认委托人发行过会员卡,不承认和受害者存在合同关系,并辩称说是别人伪造公司的公章和这些受害者签订的合同,与公司无关。 此后,我进行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共收集包括合同书、录音光盘、源章发行了会员卡的公告在内的52份证据,充分证明了广东源章度假山庄有限公司和受害者存在合同关系,进行了欺诈行为。千方百计收集到被申请方的总经理承认公司曾经发行会员卡的一份影像资料,这个是关键的证词。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充分的证据,让对方在事实面前无法狡辩。 再者,从法律关系来看,受害者与广东源章度假山庄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卡的发行目的、方式、履行合同的能力等都不合法。根据1998年11月3日发布实施的《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会员卡不能分红派息,也不能还本付息。而且广东源章度假山庄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应该把受害者的钱归还给他们。 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终于取得了胜利,广州市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我们的证据和申请。2003年底,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广东源章度假山庄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受害者签定的合同无效,应该归还受害者的会员证款项。 道路曲折再起波澜 仲裁胜诉后,被申请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为此,我丝毫不敢懈怠,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准备,最后,广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了广东源章度假山庄有限公司的申请。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对方又向法院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过几次开庭后法院最终也驳回了对方的申请。(记者彭莹曾仕珍) [律师提点] 1、广大市民要加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要盲目相信别人,要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进行法律咨询或是请教律师。 2、受损失之后,应及时大胆地维护自身权益,应尽快保留、整理、收集相关的证据,保持客观冷静的心态。 3、律师在接受该类案件应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恰当地引导当事人用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分析案件时,要尽可能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关键证据,处理好法律关系,抓住问题本质。要有胆有识,有恒心有毅力。 4、莫贪小便宜,要拒绝小恩小惠,防止因小失大;老年人要多与子女等家人沟通,并树立正确的理财观。 5、对于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及免费参观公司经营等活动,要慎重考虑,防止受其蒙蔽。 6、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防止一叶蔽目。 (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