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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园市场高回报疑窦丛生 几大疑点暴露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7:25 经济参考报

  北京市银监局建议百姓最好不要参与此类投资

  2006年年初,一夜之间,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官园批发市场周身布满了耀眼的广告,醒目的“全款5万元、现铺现发钱”、“8%年回报率逐月返现,3年返还全部投入”等广告语招来很多路人关注。

  然而,有些市民在对投资方案的高回报率表现出强烈投资意愿的同时,也不免感到担忧:“5万元3年后变6.2万元,这有点像天上掉馅饼了,可信吗?”“风险有多大?合不合法?涉不涉及多年前卷走无数百姓血汗钱的非法集资?我要问清楚才行。”

  8%年利率高回报令人垂涎欲滴

  现在,官园批发市场三层的一侧已经改装成了如售楼处般环境典雅的大厅,成立了专门的咨询部门。市场还抽调出以前的市场管理人员充当“投资顾问”,专门为普通投资者介绍这种高投资回报方案。记者在一个普通工作日上班时间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有四五个投资者在大厅内与投资顾问交流。

  “投资者以承租商铺的形式出5万元,然后把商铺委托给我们经营管理,每年返还给投资者8%的固定回报,并在3年后将5万元全额返还给投资者,这就是我们向社会全面推出的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官园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永聪说,官园市场计划招募在总共2000个商铺中的1000个商铺的投资者,自推出以来投资十分踊跃,目前已签订了480个商铺的承租合同。

  记者发现,投资者与官园市场签订的并非两方合同,而是包括出租人(甲方)——北京精华国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人(乙方)——投资者和受托方(丙方)——北京市官园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三方协议。李永聪解释说,精华物业和官园市场的法人代表都是赵惠川,一个是从事

房地产开发,另一个从事市场管理和商品销售。当记者问及为何不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时,李永聪告诉记者,精华物业并没有取得官园批发市场这块地的产权,它只是与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厂签订了租用该地至2047年的合同。

  在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三方协议书中,记者看到,承租人在签订该协议前要向精华物业交付3年的押金(5万元或更多),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二个月起,官园市场开始向承租人返还收益,如若投资5万元的话,每年除其中一个月返还700元外,其他月份均返还300元,直到3年后协议终止。

  “这个项目投资踊跃的原因主要是投资者利益能受到保证。”李永聪表示,官园市场与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于2005年11月12日签订了授权委托协议来保证投资者收益。在这份协议中,记者看到,官园市场在该银行开设了委托人保证金账户,银行每月15日前通过代发系统扣划保证金账户里的经营收益到承租人于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协议有效期3年。李永聪说,官园市场在深发展银行预存了1500万元的保证金,1000人3年的投资回报则只用1200万元。

  几大疑点暴露风险

  官园批发市场和精华物业公司有没有资质向社会集资?“现铺现发钱”的提法是否属实?谁来监督资金的用途、风险的控制和给投资者的回报?记者在官园批发市场的高回报投资方案中找到了几处疑点。

  首先,无论精华物业公司还是官园批发市场,其营业执照上都没有标注该公司有向社会征集资金的资质或类似的说明。尽管工商部门表示,有些公司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宽泛解释,即只要不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公司都可以从事,但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处官员明确对记者说,只要它们的行为符合不向特定对象征集集资款和利息超出央行规定的利率达到一定百分比这两项条件,就肯定属于非法集资范畴,而官园批发市场该项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集资款征集对象和8%的回报率显然符合这两项条件。

  对此,官园批发市场工作人员解释说,投资者是以承租人的身份与公司签订协议的,类似于普通的租房合同,只是多加了一个托管合同而已,并非征集集资款。而返还给投资者的则是将商铺托管给官园市场所得的获利返还,并非集资利息。“就像您租了房屋然后出租出去,并在房屋接下去的经营中入了股一般。”

  而央行则指出,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属于非法集资范畴。央行有关人士提醒社会公众要增强分辨能力,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他说,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国家不会代偿。相关法规依据为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除非法集资嫌疑之外,记者还发现,以5万元出租给投资者的商铺并非广告中的“现铺”,而是虚拟的商铺。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协议书中投资者承租精华物业的柜台号码都并非真实存在,而是虚拟的。“我们出租已有商铺的获利足以承担年8%的收益率,而目前投资者所租的商铺其实不是真正的商铺,我们将所有投资者的投资5000万元用作三楼经营场地的开发,将来准备经营餐饮、娱乐和超市。”李永聪解释说。可投资者如何来监督这5000万元的用途呢?记者在协议书中看到,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官园批发市场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主选择经营方式和项目。也就是说,5000万元的用途可以由官园批发市场自主控制,其隐含的风险和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已经不言而喻了。

  非法集资监管漏洞

  就官园批发市场推出的所谓“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记者致电监管部门咨询,在咨询过程中,记者意外地发现,目前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监管主体不清,投诉无门。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非法集资的认定已不归央行管,了解情况应该找分管该事项的银监会。

  记者随即致电中国银监会,询问非法集资的监管具体归口哪个部门,没有任何一个司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有此职责。

  中国银监会新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内部尚未明确非法集资由哪个部门监管。对于咨询和举报者,北京范围内可以找北京市银监局,如果确属非法集资,由北京市银监局上报中国银监会。

  北京市银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记者打听了数分钟后仍然不清楚究竟是哪个处负责分管相关事项。“现在我们这里对于非法集资的监管职责问题也不是很明确,不过可以确定的有两点,第一,非法集资行为要由中国银监会认定;第二,北京市银监局不接受个人举报非法集资现象的情况,如果要举报也要由当地地方政府来向我们举报。”

  北京市银监局负责对外发布新闻的一位负责人则向记者解释说,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由银监会牵头,公安机关、工商机关等共同认定。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这一程序“还存在一点问题”。他解释说,依照规定,北京市银监局的监管权力限于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带人过去,企业(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不理我们。”

  记者询问如何投诉时,这位负责人迟疑了一下说:“投诉存在难题。”北京市银监局建议百姓最好不要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据了解,在2003年前,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理程序为:先由人民银行调查核实,然后提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03年4月人民银行分拆出银监会之后,虽然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表示此事由银监会主管,但一直没有明确。“没有成文的说法,在实际操作中没法办。”北京市银监局人士说。

  当前商铺、酒店等投资已形成一股热潮,在各地也出现一些借投资之名行集资之实的案子,前不久媒体曝光的一些造林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就曾引起各界关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法律事务部人士告诉记者,除部分明显违法的属于非法集资范畴外,这些项目往往处在灰色地带。

  依照国务院1998年发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凡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都属违法行为。同年,国务院还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法博士告诉记者,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和人民银行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对“非法集资”界定并不是很严格。“近几年来在监管上采取出问题的时候就严查,不出问题的时候就放松的态度。”

  再者,这些规章是在1998年“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出台的,当时国内金融“三乱”问题严重(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国外则是东南亚金融风暴的突然爆发。如今时过境迁,规章已显得不合时宜。尤其去年以来,人民银行为民间融资松绑正名,一些地方对民间融资采取“无为而治”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非法集资的监管。

  “现在的

开发商也很精明,有律师做参谋打法规和政策的‘擦边球’。建议百姓不要参与此类投资,因为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位人士告诉记者。

  无为而治不是不作为。他表示,此类项目直接面向公众,影响巨大。国家应该尽快完善立法,以免非法集资行为蔓延对金融秩序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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