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今年要推五级分类制 不良贷款率已超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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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0:05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毛明江 艾勇 中国银监会昨日宣布,继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之后,2006年将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完成由贷款四级分类向五级分类的转变,为此,银监会将于本月启动一场3万人的大规模培训,以摸清农信社贷款质量的真实情况。对于不能按规定进度完成五级分类工作或工作质量不高的,当地省级联社以及银监局均要承担责任。
银监会表示,从2002年开始我国各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相继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而农村信用社目前仍然实行四级分类为主的风险分类方式,不利于准确反映风险和审慎监管。为此,银监会决定2006年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此前,银监会已经选择了江苏、山东、四川等地的部分农信社,进行了贷款五级分类的试点。 据了解,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采用“一逾两呆”的“四级分类标准”(正常、逾期、呆滞、呆账),最早从1998年开始实施,贷款分类比较模糊,反映出的不良贷款率精确度不高。现在按照国际标准执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得出的不良贷款率比“四级分类标准”通常要高出4至5个百分点。 根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5年6月末,按照四级分类,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不良贷款率17.53%。而如果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率则肯定在20%以上。 银监会表示,3万人的培训中,将重点开展对省级联社高管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银监会近期将制定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办公室。银监会将商请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借调100名左右具有五级分类工作经验的人员,现场指导和帮助农村信用社开展五级分类工作。 银监会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对于不能按规定进度完成五级分类工作或工作质量不高的,省级联社要承担主要责任,银监局也要承担督导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责任。要将五级分类作为考核内控管理水平和高管人员履职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银监会还将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选择100家左右实行五级分类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抽样检查,提高公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