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4大措施推动金融创新 提升银行业竞争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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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 11: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将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全力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在面临内部改革与外部竞争的双重压力下,我国银行业必须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培育国际市场竞争的战略优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国情、行情,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同行先进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手段,注重引进国际专才和自主培育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为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银监会今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指导小企业贷款创新活动。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促进在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程序、风险定价、考核激励、信贷队伍建设等机制创新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抓紧改进相关的监管制度和方式,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良好监管环境和配套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高度,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培育潜在优质客户群体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小企业贷款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引导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的零售业务。银监会将进一步完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支持面向一般客户的消费类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商业银行在消费领域内,设计和推出更多的银行卡和个人消费贷款之间,以及各种个人账户之间的混合性、复合性产品。支持在住房信贷领域扩大非传统性住房抵押贷款,特别是还本付息灵活安排的服务,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继续推进以发展中间业务为重点的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变。银监会将引导商业银行重视和拓展低风险、低资本消耗及资产转让业务,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中间服务。推动扩大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以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服务的业务量,形成规模效益。促进解决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收购兼并顾问等中间服务同质化、粗放化现象严重问题,提高单个产品创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抓紧研究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总体思路并进行试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