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展位改革加强监督 为新生外贸力量铺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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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 10: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一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陈国华 钟欣)记者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获悉,经商务部批准,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从今年第九十九届开始实施《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使广交会展位的申请与安排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据外贸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广交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定的第一个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是适应中国外贸形势发展,推进广交会市场化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由于广交会产生于计划经济年代,参展单位中外贸公司占了较大的比例,因此之前的展位分配直接与参展公司的出口业绩挂钩。 进入新世纪以来,一方面,广交会的参展主体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参展企业类型看,第九十八届广交会参展企业中,生产企业占五成,外贸企业占四成四,生产企业占比已超过外贸企业。从参展企业所有制类型看,第九十八届民营企业占三成六,国有企业占三成二,民营企业占比也超过国有企业。原有的展位分配办法已经不能反映出广交会参展企业构成的多样性。 另一方面,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雨后春笋,据统计,目前全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六十多万家。广交会虽几经扩容,也只能容纳一点二万多家企业参展。众多企业呼唤有一个更加公平、合理、透明的展位分配机制。 据了解,是次改革后,中国大陆境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或行业系统的相关交易团申请参加广交会;各交易团、各商会根据公开的评分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分,评分内容除企业出口额外,企业所获国家级奖励、通过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实用新型发明或外观专利或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产品或国家级证书、在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均可获得不同的分值;企业按得分高低依次安排展位; 新办法不仅向生产企业倾斜,展位不少于五成,还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招展性展位总数的三成给中西部参展企业。 广交会的展位类别设为分配性展位、招展性展位和保证性展位三大类。其中分配性展位由各交易团负责安排,招展性展位由各进出口商会和外商投资协会负责安排,这两类展位约占展位总数的八成四;保证性展位占百分之十六,用于安排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以及各地区、各行业推荐的优秀企业参展。 据业内人士分析,是次改革,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从分配源头上遏制倒卖展位的行为;有利于规范参展秩序,高分优先的原则保证优秀企业参展;有利于广交会优化参展企业结构,更有力地促进中国外贸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