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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失业人员 企业可免税三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13: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据北京晨报报道,从今年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三类企业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最高的可以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天下发通知,力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可以享受这一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实体有三类,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
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前提条件包括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70%以上等等。(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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