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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酿”大战水落石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10: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江口醇胜诉,千年酒业“傍名牌”被罚30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小平、蒋杰升报道:追仿“诸葛酿”的军团迎来2006年的第一场雪。2006年1月24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泸州千年酒业公司生产“诸葛酿”酒并在市场上批量销售,商品名称与原告四川江口醇集团生产的“诸葛酿”酒近似,侵害了原告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名誉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诸葛酿”酒
,并赔偿原告损失30万元。四川江口醇集团与泸州千年酒业之间这场商标之争,时间长达3年之久,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公正判决。于是,法律界人士纷纷猜测:作为“诸葛酿”酒的首创者,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是否可望以此为开端,从此将杂牌“诸葛酿”一一轰赶出局呢?

  律师认为判决体现公平

  江口醇集团于2004年11月在湛江中院向千年酒业提起诉讼。

  诉讼理由是什么?据江口醇的代理律师温旭介绍,1999年“诸葛酿”诞生之初,白酒市场上独此一家,市场上并没有与其名称雷同的酒。江口醇集团用近8年的销售和逾千万元的广告投入,使“诸葛酿”这个品牌得到了政府部门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同,多次获得四川省名牌产品、广东市场名牌产品等称号,“诸葛酿”也被四川省工商局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四川江口醇酒业享有“诸葛酿”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

  但泸州千年酒业生产“金装诸葛酿”,并且在名称、包装、装潢等方面明显模仿江口醇“诸葛酿”,严重影响了江口醇“诸葛酿”的正常销售,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此外,泸州千年酒业还注册了四川诸葛酿酒有限公司,制造混淆,误导消费者。这样的后果是形成进一步的市场混乱,正宗的“诸葛酿”品牌所投放的大量广告却为一些仿冒“诸葛酿”的厂家做了嫁衣。泸州千年酒业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更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侵犯了江口醇“诸葛酿”合法使用的在先权利。

  温律师认为,湛江中院此次的判决很有指导意义,虽然泸州千年注册了“诸葛亮”的商标,但仍然改变不了其仿冒生产“诸葛酿”酒的事实。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讲究市场秩序。湛江中院的判决正体现了这一精神,是中国全面走上市场经济道路的法制体现。这一案件的判决,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千年酒业傍名牌终败诉

  据江口醇“诸葛酿”的代理律师温旭介绍,2001年以来,随着江口醇“诸葛酿”的成功运作,市场发展迅猛,可紧随而来的是市场上也出现了大量仿冒者和傍名牌企业。2003年市场上涌现出来的仿冒产品就达到十几家。其中对江口醇市场影响最大和最顽固的就是泸州千年酒业。

  泸州千年酒业由于一开始就瞄准了“诸葛酿”的巨大市场,为了争夺这块超级

蛋糕,该公司进行了一整套处心积虑的策划。经过调查,泸州千年酒业获悉“诸葛亮”这个商标当时已被武汉某公司注册,于是买断“诸葛亮”的商标生产“诸葛酿”白酒,并在市场大规模铺货和销售,企图通过“傍名牌”的方式巧夺市场。以泸州千年酒业为首的这些企业给市场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买到正宗的“诸葛酿”白酒,四川江口醇集团于2004年11月对四川诸葛亮酒业有限公司(泸州千年酒业)等三个厂家提起诉讼,称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属于不正当竞争。

  温旭称,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自以为手握“诸葛亮”商标就可以胡来的千年酒业,也终于败倒在法律的天平下。最顽固的千年酒业的败诉,必然引起其他杂牌“诸葛酿”的恐慌,他们的阵营将发生微妙的变化。江口醇“诸葛酿”品牌保卫战从此迎来胜利的曙光。

  追仿者终被市场淘汰

  温旭说,不管仿冒者如何狡猾,法律始终是公正的,消费者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在法律进行公正判决的同时,消费者也进行了理性的选择。当年市场上10多个诸葛酿的追仿者,如今基本上被市场淘汰,仅剩的只有四川诸葛酿酒业有限公司(泸州千年酒业公司)、四川泸州佳冠酒业有限公司、襄樊市三九酿酒厂等几家。温旭说,这个案例生动地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发展,必须遵守市场规则,想靠傍名牌取巧,只会自食其果。

  谁才是正宗的“诸葛酿”?最终市场会说话,消费者会说话。这几年来,“诸葛酿”酒销售量年均增幅一直在60%以上。2003年“诸葛酿”销售一举突破亿元大关。2005年更有望突破1.5亿元大关。如今,广州、

东莞、顺德、番禺和佛山等地是“诸葛酿”销售最好的区域,在中档酒类市场已经占据了40%-50%的份额。据介绍,在牢牢占领广东市场之后,江口醇从2006年起将向全国市场进军。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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