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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消费总投诉略有下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22:02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乔国栋北京报道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汇总表明,200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03822件,比2004年下降了2.8%,解决6729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64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11575件,加倍赔偿金额2129万元,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部门查处罚没款3379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434万人次。

  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65.9%,价格问题占6.3%,计量问题占2.9%,营销合同问题占2.8%,安全问题占2.1%,假冒问题占2.0%,广告问题占1.7%,虚假品质问题表示占1.4%,人格尊严问题占0.4%,其他占14.6%。

  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31.3%,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5.8%,服务类占22.2%,家用机械类占6.1%,房屋及

装修建材类占5.7%,农用生产资料类占4.3%,其他类占4.6%。

  总体来看,2005年的投诉呈现出“三降三升”的特点:

  一、投诉总量较去年有所下降,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案件的数量和赔偿金额上升。总体上讲,近几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的数量比较平稳,基本上是在70万件左右波动。2005年受理件数、解决件数、挽回损失、政府罚没款、来访咨询都有所下降,但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案件增加,安全问题投诉也由2004年的第六位上升到第五位,应当引起全社会关注。各级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的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更有成效。

  二、各种不同性质投诉绝大部分下降,只有营销合同投诉上升。消费市场也是合同市场,消费活动中格式合同应用越来越多,由于一些格式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义务、减轻经营者责任,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说明消费市场的格式合同应当进一步规范。

  三、百货、家用机械等生活消费比重下降,享用型的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服务消费投诉上升。不断上市的电子产品令人眼花缭乱,市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服务市场花样层出不穷,免费、赠送、打折等营销活动常有陷阱,防不胜防。企业特别是商业企业营销活动中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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