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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放开电煤价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9:36 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谭建东)错综复杂的电煤问题在本月初的电煤产供需衔接会上再度爆发后,国家发改委宣布,原先对电煤价格实行的“稳定、监管、放开”的三原则,今后将变成为“放开、监管、稳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放开)这一步必须走出去。”有关负责人又强调,“价格放开并不是发改委不管”,放开有三个前提:首先,煤炭供
需关系目前基本平衡,适当放开价格存在比较好的时机;其次,放开仍需要煤价保持基本稳定;最后,国家监管不能丢,如果电煤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国家仍要采取监控措施。

  1月1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在济南宣布“计划煤”退出历史舞台。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国家发改委2004年年底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由于煤老大“高呼涨价”,发电企业齐声说“不”,双方直到10日会议闭幕仍然未签订实质性合同。

  专家担心,电煤价格放开后,但上网电价定价机制依旧严重滞后,这将给依靠煤炭发电的电厂造成极大的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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