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人干个体有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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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9:14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记者金超)昨天,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优惠政策。 据了解,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从2006年1月1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将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
免收费项目 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地方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有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作了规定。 确定了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政策的认定、审核程序。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材料由7项减少到3项。确定了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程序和税务部门审批减免税程序。 确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享受税收政策的认定、审核程序。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从事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符合条件的经济实体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