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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今年首份消费警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8:39 每日新报

  【返券销售勿轻信】为了促销盈利,经营者以买 100元的产品或以更大的数额进行返券销售,诱使消费者误买误购。待消费者冷静下来仔细思考或与其他卖场价格相比较时,才感到已上当受骗。

  究其原因:一是锁定消费者,使消费者为获得返券而不情愿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二是锁定消费范围,凡是返券促销都是由经销商划定范围,消费者只可在其规定的范围内
选购,也就是有条件的选择,使其选择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三是锁定购买时间;返券销售所返购物券的使用时间是受限制的,只能在其规定的时限之内消费完,过期作废。对此,消费者一时难以看透,只是由于一时情绪的冲动,购买的却不是现时所需要的,只是图便宜,而无奈上当。

  【网络消费要小心】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上营销活动也日趋活跃频繁,一些青年消费群体先行网上消费购物。但由于一些经营者缺乏诚信,以大的招牌,动听的广告,促使消费者心动盲从,一掷千金却杳如黄鹤一去无返。消费者应明确:网络销售与服务的网站就如同一个大的商场,而进入这个平台的经营者就如同在商场中柜台的租赁者,其资质信誉难以全面掌握,这些销售者有境内的也有境外的,而网络公司只是充当了信息的提供者,一旦发生争议,解决难、求偿难、追偿更难。

  【中介服务防陷阱】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经营主体多元化,名目繁多的中介服务,良莠不齐,真假难辨。仅以房屋中介为例:售房者为甲方,购房者为乙方,信息提供者为丙方。仔细看三方的合同不难发现,甲乙双方都有违约责任,而惟独丙方以提供信息方式充当了操控手的角色,所签合同由其解释,而无任何承担责任的条款,甲乙方都处于被动地位,不管成交与否中介公司毛发无损,把风险推给出售方和买方。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权益受损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多个方面。因此,提醒消费者应谨慎签合同,谨防陷阱,全面考察其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避免权益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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